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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肺炎疫情的提醒(三)
2020-01-30 09:52

  目前,日本已确认十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输入型病例。1月28日,日本政府已将新型肺炎认定为“指定传染病”和“检疫传染病”。中国驻札幌总领事馆再次呼吁领区内中国公民加强个人防护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出入境时请注意

  1.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可在通关前24小时于海关旅客指尖服务小程序网上申报或现场填写纸质版)。建议旅途中全程佩戴N95口罩或外科医用口罩。

  2.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或正在服用止咳药、退烧药,应主动、如实向机场(港口)检疫官员和航空公司申报。配合机场(港口)、航空公司的体温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由于新型肺炎已被认定为“检疫传染病”,拒不配合检疫检测的人员会受到相关法律处罚。

  3.如无生病、受伤等特殊情况,游客应按原计划回国。请为自己和他人的健康负责,严禁擅自脱团行动、瞒报病情。

  二、请华侨华人、中资企业、留学生、技能实习生等注意

  1.各侨团及其他团体近期应尽量取消集会、聚餐等活动,防止交叉感染。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区域。

  2.戴口罩,勤洗手漱口、勤通风。若近期曾到访国内或家中近期有过国内访客,建议自我隔离观察14天,尽量减少与他人接触。如疑似发病,请尽早就诊。

  三、疑似发病及就诊

  新型肺炎已被日本政府认定为“指定传染病”,包括外籍游客在内的确诊患者均可接受公费治疗,拒绝配合治疗的患者将被依法强制住院。如您怀疑自己已经发病,请迅速佩戴口罩前往附近的大型医疗机构就诊,勿隐瞒病情和国内接触史。您可在日本观光厅医疗服务中文网站查询附近的医院信息。日本急救电话: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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